【导语】:为更好地服务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拱墅面向全区老年人发放8800张养老消费券,发放额度共计88万元,全面打造“全域没有围墙的养老院”,让老年人轻松享受更优质的夕阳生活,同时也为养老服务企业的健康发展增添动力。
使用规则
1、本次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值“100元”,分别由面额“50元(一张)、20元(1张)、10元(2张)、5元(2张)”的副券组合而成。
2、每次消费满100元及以上即可使用50元副券、满40元及以上即可使用20元副券、满20元及以上即可使用10元副券、满10元及以上即可使用5元副券,消费券不找零、不兑现、不可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1份消费券副券,24小时内呼叫服务次数不超过(含)6次。
3、本次养老服务消费券,且仅限用于购买拱墅区日托全托、家庭照护、康复服务、护理技能培训、健康管理、辅具租赁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具体项目见“拱墅阳光老人家”微信公众号“养老服务消费券”专栏或拨打56561199养老服务热线。
4、本次养老服务消费券自领取当日录入“阳光大管家”系统起生效,有效期为30天,涂改或撕毁无效,丢失后不补,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
5、本次消费券于服务结束后抵价相应金额,老年人或家属需使用“现金、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支付剩余服务费用,并提供纸质版副券给上门服务人员。
6、可同时兼容为老服务企业自身优惠活动。
7、本次养老服务消费券最终解释权归拱墅区民政局所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养老消费券】获取拱墅区养老消费券领取时间、领取地点、领取对象、领取指南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