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所属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综合协调办公室、浙江省对外传播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对外传播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国际传播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承担对外宣传服务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岗位4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并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关于年龄条件的定义,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87年4月24日后出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的是“1992年4月24日后出生”。即凡是报名截止时未满36周岁者(1987年4月24日出生为满36周岁,因此不含),以及未满31周岁者(1992年4月24日出生为满31周岁,因此不含),均为符合条件。
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受理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况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4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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