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为浙江省教育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主要承担教育政策研究;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及成果评审推广;各级各类教育咨询和培训服务;各级各类教育课程及教材的研究与开发、教法改革与指导;质量监测与评估;编印及出版教育类学术成果与学术期刊等机构编制规定明确的内容。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1个岗位共1人,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7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24:00前(以应聘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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