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建德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起来看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统一公开招聘共推出50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1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建德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公告中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8.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对象: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在军队服役2年以上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在军队服役2年以上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9.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对象:建德市行政区域内,在社区专职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目前仍在社区专职岗位工作的人员,其中现任社区正职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10.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建德市财政全额补助、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身份人员不得报考。建德市外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注册及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9时—6月1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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