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编外用工70名,工作地点为南苑街道辖区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及条件
1.共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0名,主要从事综治中心、平安巡防等岗位,具体如下:
2.招聘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4日(含)至2005年7月4日(含)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4日(含)至2005年7月4日(含)期间出生)。
4.因工作需要,要求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5.户籍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7月4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三)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四)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五)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一)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二)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四)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五)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六)体表有文身的;
(七)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要求报名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文身,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联合审查、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1日(周二)至7月16日(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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