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办案力量,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2024年淳安县人民检察院计划招录司法雇员6名。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5日至2006年7月4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进取心和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六)符合招录检察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或本院在职干警的配偶、子女不宜报考;
(五)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具备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准备以下资料:①如实填写的《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并将电子1寸照片贴入照片栏;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照片;④学历学位证书照片;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未毕业的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打包后以“报考司法雇员1(姓名)”或“报考司法雇员2(姓名)”或“报考司法雇员3(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249589687@qq.com,接受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邮件回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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