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桐庐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桐教〔2023〕13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经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下同)劳动合同制教师51名(非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51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附件1)。
0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艺术教育(幼儿方向)、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原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其中,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境外留学生)可先报名,但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18—35周岁(1989年5月16日至2007年5月16日期间出生),下列人员可适当放宽要求:(1)在桐庐县公(民)办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非编教师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5月16日之后出生);(2)有区(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或具有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5月16日之后出生)。
5.具有桐庐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桐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25年5月16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2025年5月16日当天迁入人员)。其中在桐庐县公(民)办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非编教师户籍不限。
6.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持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幼儿园学科)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先报名,但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本县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在职教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详见附件2)。已被录用(含因怀孕暂缓入职的)为桐庐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的教师不得报考;录用后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制教师,3年内不得报考。
注:以上工作年限的计算日期截至2025年5月,下同。
03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注册报名时间:2025年5月9日9时—2025年5月16日11时
资格审查时间(含审查不通过改报时间):2025年5月9日10时—2025年5月16日16时
报名系统链接:https://tonglu.pta.zj.cn:87
考生首次进入系统,请先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注册”按钮(下次可直接点击“登录”进入系统),进入系统后签署考生同意报考承诺书,上传考生证件照片后进入我的报考信息页面,填写考生基本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岗位并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教育局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无法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修改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2.公布开考计划
时间:另行通知
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因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岗位,经批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如仍不符合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对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开考计划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桐庐人才网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公布。
3.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5月24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为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
4.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3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3名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2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递交附件2中的材料的复印件并查验原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如有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经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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