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众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办公地点在杭州市区。主要职责是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授权,承担专利快速预审、辅助审查、快速确权等辅助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维权和协同保护工作,开展侵权判定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相关工作的研究和成果推广。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5个岗位共6人。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对应的是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按其预期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认定,其他人员(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参加资格复审前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的人员一般应在2026年7月底前到岗完成入职手续。凡无法在该期限前配合完成体检、考察以及办理原单位离职手续等事项的人员,招聘单位届时一般不保留资格,因此此类情形人员原则上不宜应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按照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本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照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用人,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录用人员享受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即日起-5月21日。考生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s://www.wjx.top/vm/eox043y.aspx#)或者二维码报名,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2.资格初审。即日起-5月22日。由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并于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依据报名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依据为《招聘计划》和公告中招聘人员资格条件。如有资格条件不符的情况,需明确具体原因。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达开考比例(岗位最低开考比例见《招聘计划表》)的,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登录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门户网站(https://zjippc.org.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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