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04月18日以后出生);
7.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越级上访,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行政(司法)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4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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