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共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2名,主要从事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学历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55周岁及以下(196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六) 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要求报名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8日(周五)至8月19日(周六),9:3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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