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我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主要承担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服务工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政策起草、课题研究、统计分析、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和交流研讨以及自贸区建设对外宣传联络等工作,承办援外培训、商务系统培训和商务认证服务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1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招聘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数及招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10日9:00—9月19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商务部门公开招考报名系统(http://bm.zcom.gov.cn/bm/#/login)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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