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计划
2023年下半年学校共计划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28人,包括博士等高层次人才13人,专任教师15人,具体招聘人数及相关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标准,岗位条件栏目内容中的“/”专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以省人社厅公告为准。
有关年龄要求,按《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3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年龄计算办法执行。例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学校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学校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学校福利情况和高层次人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根据国家和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的规定,享受相关工资收入待遇,享受“五险一金”、职业年金、住房补贴、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法定福利。同时为了营造幸福生活、安心工作的良好环境,学校设计了丰富的自主福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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