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其他技能要求。
(二)其他条件
1.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具备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记录的。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在各类人事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报考人员自愿报名,并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调、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16点至2023年11月15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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