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违纪记录;
3.热爱工作,热心服务,恪守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需要;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4日至2005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4日至2005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24日至2005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的),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6.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资格条件”“学历、学位证书”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1月24日;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司法调查的;
4.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
5.用工单位认为不能聘用的其他行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具体事项如下: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4日至25日两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2.报名地点: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71号农业农村局8楼会议室(81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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