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文物鉴定站是浙江省文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文物鉴定业务工作,受托承担全省各口岸进出境文物审核、全省境内妨害文物管理的刑事案件涉及的文物鉴定与价值评估、馆藏文物鉴定定级、文物拍卖标的审核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共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为全国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综合业务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能够适应频繁的出差任务;
3.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其他原因不宜报考的。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 12月31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专用邮箱zjwwjdz@163.com(报名材料请压缩打包附件上传,邮件主题设为“应聘文物鉴定岗位+姓名”),逾期者、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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