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1.具体招聘岗位:
2.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
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其他人员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名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1月3日9时—2024年1月15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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