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相关职责。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7个岗位8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须在入职时限内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人员为合同制正式员工,享受规定的社保、公积金、带薪年休假、定期体检等福利待遇。工资水平原则上与事业在编同岗位人员相当,并根据每年绩效考核结果予以适当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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