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非遗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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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10 11:29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组织实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计划,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和省级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开展全省非遗馆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业务指导和展览展示活动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文化中心。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藏品管理和保养修复岗位。

  岗位职责:

  1.做好藏品保管工作;

  2.做好藏品保养和修复工作;

  3.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任职资格:

  1.专业不限,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应聘,学历和年龄可放宽。

  2.具有修复、手工技艺等相关工作经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非遗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精神;普通话流利、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劳务派遣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五)录用程序

  1、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4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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