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5名,所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聘用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司法行政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资格)、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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