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浙江省流动人口在杭州居住地居住之后是否要办理居住证的几种情形,本地宝小编为您收集了详细的信息。
浙江省流动人口在杭州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下要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可办理居住证
问:我刚来宁波,还在找工作,目前并没有长期在这里工作、居住的计划,是不是也一定要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答:如果您在浙江省内居住时间在三日以上三十日以下,如果不是主动要求,可以不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但按规定必须办理居住登记手续。
问:我是外地人,儿子刚到宁波来读初中,他是不是也要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答:如果您孩子未满十六周岁,在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手续后,可以不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问: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要收钱吗?
答:《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实行免费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问:今年国庆节后,我在杭州办理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这几天我到宁波工作了,是不是还得重新办理?
答:《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如果你在杭州办理过《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来宁波居住就不需要在重新办理新证了,只需要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项目变更手续即可。
问:我是象山石浦人,现在江东租房子居住,是不是也要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答:《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流动人口是指在本省居住的非本市区、县(市)户籍的人员。
我市市区,包括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六区及大榭、高新园区、东钱湖辖区。您到江东区来工作、生活,按照规定要办理居住登记及《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反之,如果您是宁波市区居民,到慈溪、余姚、宁海、奉化、象山五县(市)居住,也要办理居住登记及《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在市区间迁徙、居住,则无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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