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杭州医疗保险人员规定病种门诊的登记备案,本地宝小编为您准备了详细信息。
受理机关 | 市医保局 | 服务对象 | 个人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571-87041852 |
监督投诉电话 | 12333 | 受理窗口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48号(邮编310003) |
受理时间安排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
设定依据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委〔2010〕13号)
受理条件
患规定病种疾病(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以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服务指南
申请材料 1、根据人员状态,提供相关资料: (1)非长住外地人员: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其中患有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的,应由本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出具); (2)长住外地人员:可持当地医保定点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疾病证明(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其中患有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的,应由当地精神病专科医院出具);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病历,疾病诊断证明,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1寸免冠近照一张; 3、委托办理的,还需代理人身份证。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窗口审查->窗口决定->结果反馈、归档
【最新消息】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通知,自2015年8月1日起,艾滋病将被列入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范围。 更多请点击:8月1日起艾滋病列入杭州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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