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杭州车辆报废标准是什么?杭州车辆报废有什么规定?杭州本地宝为您介绍杭州车辆报废标准,详情请看正文。
报废标准
(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 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 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 3 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 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报废年限
(一)各类机动车达到以下使用年限的: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12.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请注意: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报废里程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 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 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 60 万千米,中型出租客 运汽车行驶 50 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 60 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 60 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 50 万千米,大型教练 载客汽车行驶 60 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 40 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 60 万千米,中型营 运载客汽车行驶 50 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 80 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 40 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 60 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 50 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 汽车行驶 60 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 50 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 驶 60 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 行驶 70 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 40 万千米,装用多缸 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 30 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 50 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 10 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 12 万 千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