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是持证人在本省居住和工作的证明;是持证人在本省办理相关公共服务的身份凭证;也是持证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等人口管理信息的记录。
一、申办对象
具有国内或者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外连续工作或学习3年以上,在浙江省企事业单位担任高级管理或高级技术职务,或从事自主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申领主卡。符合主卡申领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为随同来本省的配偶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申领《居住证》副卡。
二、办理流程
(一)申领
1.申领人填写《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申请表》(主卡或副卡),并准备申请表中所有涉及内容的证明材料,交单位审核;
2.用人单位核对申请表内容无误后,将申请表、照片(2寸证件照2张)和有关证明材料(见:三、申办材料)复印件盖章后寄往县级及以上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单位审核后,直接寄往省人力社保厅办理)
3.县级及以上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根据证明材料核对申领人的单位、身份、学历、住所等信息无误后,将申请表和照片寄往省人力社保厅办理;
4.省人力社保厅收到材料后,审核办理居住证,并邮寄给申领人。
流程图:
(二)变更或延期
1.持证人填写《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变更(延期)申请表》,并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变更: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延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用人单位核对申请表内容无误后,将居住证和申请表原件、审核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寄往县级及以上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单位审核后,直接寄往省人力社保厅办理)
3.县级及以上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根据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后,将居住证和申请表原件寄往省人力社保厅办理;
4.省人力社保厅收到材料后,审核办理变更或延期,并邮寄给申领人。
三、申办材料
主卡申办材料 | |
材料类型 | 具体材料(要求) |
申请表 | 《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申请表》 |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材料(二选一)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有效身份证明(三选一) | 护照或身份证或户口本 |
学位学历证明 | 如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在本省的住所登记证明(二选一) | 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
证件照 | 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张 |
副卡申办材料 | |
材料类型 | 具体材料 |
申请表 | 《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申请表(副卡)》 |
有效身份证明(三选一) | 护照或身份证或户口本 |
证件照 | 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张 |
四、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
联系人:卜老师 0571-88394819 郑老师 0571-88394838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人力社保大楼4楼420室。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回复【海外居住证】可下载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相关申请表,查看办理流程、办理指南、咨询电话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