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拱墅区新创办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可享受3年内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
大学生创业经营场所房租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条件
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外国大学生、留学生)或在杭高校在校生,且担任创办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即首次申请房租补贴的对象需在2016年11月1日以后毕业。
二、申请对象创办企业条件
1、企业为初创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拱墅区,且依法在拱墅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2、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有纳税记录,原则上注册满一年以上,企业注册地与经营地址必须一致。
3、申请大学生或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4、申请大学生和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三、其他
1、符合条件的企业必须每年申请一次,每次申请房租补贴不超过12个月,可连续申请享受3年房租补贴,按照房租实际缴费支出金额补贴。
2、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中途发生地址变更的,到变更后所在区申请;如果发生法人变更的,变更后的法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终止享受补贴政策,如果变更后仍符合申请条件,则享受原申请企业剩余年限的补贴。每个法人只能申请一次,同一大学生创办多家企业的,只能有1家企业享受房租补贴。
3、政府自建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可提供免费经营场地,享受免费经营场地的大创企业不得再申请房租补贴,其它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可采取“先缴后补”方式。已享受过其它类型场地优惠政策的不得再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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