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随着余杭区实物公租房、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即将陆续交付,房源申请预报名通道也已开通。
余杭区公租房预报名申请条件
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含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等住房救助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主申请人具有区内城镇户籍;
(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681元;
(3)申请家庭区内无住房且在5年内无转让住房记录;
(4)申请家庭财产收入不应超过以下额度:
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不超过一定限额(额度以最终发布政策为准);
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元;
申请家庭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总价不得高于15万(含)元。
(5)申请家庭未享受区内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具体以实际政策出台为准)。
新就业无房职工
(1)主申请人具有区内城镇户籍,或持有余杭区内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681元;
(3)申请家庭财产收入不应超过以下额度:
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不超过一定限额(额度以最终发布政策为准);
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元;
申请家庭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总价不得高于15万(含)元。
(4)申请家庭在区内无住房且在5年内无转让住房记录;
(5)主申请人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费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区内的营业执照和6个月(含)以上完税证明;
(6)主申请人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7)申请家庭未享受区内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具体以实际政策出台为准)。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1)主申请人持有余杭区内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681元;
(3)申请家庭财产收入不应超过以下额度:
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不超过一定限额(额度以最终发布政策为准);
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元;
申请家庭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总价不得高于15万(含)元。
(4)申请家庭在区内无住房且在5年内无转让住房记录;
(5)主申请人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费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区内的营业执照和6个月(含)以上完税证明;
(6)主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7)申请家庭未享受区内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具体以实际政策出台为准)。
预报名说明
1.预报名情况将作为后续公租房实物配租方案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请各位积极填报,并认真、如实填写!
2.本次预报名的申请条件设定主要参考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文件,请广大符合预报名申请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3.此次仅为预报名,不作受理。请各位及时关注“余杭住建”公众号后续的正式申请通告,申请条件以正式申请通告为准。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非常感谢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余杭公租房】获取余杭公租房补贴申报入口,查看详细申请指南、补贴标准、补贴条件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