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2077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杭州市区下限为201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限为1660元。
缴存基数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2077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杭州市区下限为201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限为166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2021年8月1日后杭州市市区办理缴存登记的新增职工,若月缴存基数低于2280元的,需上调至2280元,并需补缴自2021年8月以来的差额部分。
注:办理2021年年度调整的缴存基数下限仍不变。
缴存额度
缴存额度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缴存证明
杭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向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可通过以下线上渠道申请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异地缴存证明”)。
1.浙江政务服务网
2.浙里办APP
若异地公积金中心属长三角区域的,杭州缴存职工还可登录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通过杭州公积金中心官网“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专栏登录)申请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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