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时间为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底,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市区指杭州市域范畴。
申请条件:
1.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市区且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的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申请时间为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4.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不得同时享受,且两项补贴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5.劳动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至市、区两级机关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不得享受。
政策中的“小微企业”如何界定:
“小微企业”须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市区且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的企业。
申请材料: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单位吸纳)申请表》 空白表格丨示例样表
社保缴纳凭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即办 | 申请人向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网上或移动端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 ||
受理 | 即办 |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工作人员 | 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退还材料。 |
审核 公示 | 30个工作日 |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工作人员 | 对材料进行复核并按规范核对业务处理 | 符合条件的做出审核决定。审核通过的,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补贴申领情况。 |
办结 | 即办 |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工作人员 | 业务规范处理 | 对材料进行归档处理 |
送达 | 即办 |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工作人员 | 启动送达流程 |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补贴核定结果,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
补贴标准和期限:
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可按其实际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之和享受补贴。补贴期限为自补贴对象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项政策与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不得同时享受,且两项补贴享受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申请方法:
该补贴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社会组织),线上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线下办理地点为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
政策咨询电话:87258549
政策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毕业生】即可查询毕业生可申领补贴清单,可查看补贴申领条件、申领所需材料、申领入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