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度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以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保补贴工作开始受理了!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咨询申报。
社保补贴政策针对建德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进行补贴的一项政策,对符合规定的社保补贴对象,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发放。
社保补贴对象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为建德市农业户口(以户改前标准认定);
2.本人为独生子女父母;
3.本人年龄在45周岁-60周岁之间(1978年1月1日-1963年12月31日出生);
4.参加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需提供以下基本证明材料:
1.申请表{可在村(社区)计生服务员或乡镇(街道)公共服务科(办)领取};
2.申请人结婚证(再婚或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身份证及户口簿;
3.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或身份证;
4.申请人市民卡银行帐号;
5.申请人独生子女父母身份证明;
6.申请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7.其他(特殊情况所需资料)。
办理时间、地点:
2023年5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送到户口所在村(社区),也可直接去乡镇(街道)办理。
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在下一次发放养老保险补助金前退出发放范围:
1.本人死亡的;
2.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户籍迁出本市的;
4.农业户籍变更为非农户籍的(户改前);
5.再生育或收养的。
特别提醒: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把材料交给所在村(社区)计生服务员,在乡镇(街道)、市卫健局审核通过后,奖扶、特扶补贴将于2023年6月左右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往年已享受政策的,不需重复办理,补贴每年将自动打入银行账户,请注意勿将账号注销。
咨询方式:
建德市各乡镇(街道)办理咨询电话 | |
新安江街道 | 58309338 |
洋溪街道 | 64733801 |
更楼街道 | 64792166 |
莲花镇 | 64735879 |
乾潭镇 | 64578927 |
梅城镇 | 64140979 |
杨村桥镇 | 64158166 |
下涯镇 | 64102384 |
大洋镇 | 64181920 |
三都镇 | 58301850 |
寿昌镇 | 64781394 |
航头镇 | 64134080 |
大慈岩镇 | 58301959 |
大同镇 | 64585829 |
李家镇 | 64591072 |
钦堂乡 | 58312018 |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内回复【计生扶助金】查看申请对象及条件、所需材料、申请时限、扶助金标准、咨询电话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