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相关规定,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个人杭州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提取流程及材料详见正文。
一、政策规定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二、申请条件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本人办理
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办理
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②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3、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4、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5、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