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应当在民警受理电子护照申请时当面签署本人姓名,原则上以规范汉字填写。少数民族可以使用本民族文字填写,但应当与其居民身份证上的民族文字姓名一致。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签发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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