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企业在复工复产前须通过浙里办登录“非冷链物防在线”管理平台 录入物品、人员、消杀等信息,做到先录入再复工。
为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全区非冷链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都将纳入2月7日上线的“非冷链物防在线”管理平台,企业在复工复产前须通过浙里办登录“非冷链物防在线”管理平台录入物品、人员、消杀等信息,做到先录入再复工。
为方便企业尽快复工和数据有效录入,现将企业前期准备工作告知如下:
1、收集录入信息。企业(工业企业、商超、商贸流通、专业市场、其他企业)要做好数据收集,要求全面、完整、真实,包括进口物品三证、进口物品库存及追溯记录、重点工作人员等信息。
2、设立消杀专区。企业须设立进口物品消杀专区,选址要求人少、空旷、通风,配备消杀人员,安装监控视频设备,并做到上线可视。
3、做好人员防控。企业须严格执行直接暴露人员2天一次核酸检测,间接暴露人员按照工作指引每周或每2周一次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落实核酸检测。
4、其他要求。 对暂时不经营进口物品的企业,也需要完成平台基础数据录入;对后期经营进口物品的企业要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设立进口物品消杀专区,并安装监控视频;库存进口物品要消杀后方可生产加工销售。
企业要全面整理上述数据信息,按疫情防控要求报送录入信息,并落实专人开展日常信息填报、更新等相关工作,确保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