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所取得的奖项荣誉应在本市市区工作或学习期间获得,近5年内有效,需提供相应证书、文件、奖牌(由党委、政府颁发,不包括部门单独评选奖项)。
关于“综合性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指标(结合业务部门意见,由市流动人口办提供)
一、积分规则
荣誉情况 | 标准分值 | 最高分值 |
获得国家级综合性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 | 80分/次 | 240 |
获得浙江省级综合性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 | 50分/次 | 150 |
获得杭州市市级综合性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 | 30分/次 | 90 |
获得本市各区、县(市)级综合性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 | 10分/次 | 30 |
二、印证材料
1.综合性表彰和奖项荣誉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
备注:所取得的奖项荣誉应在本市市区工作或学习期间获得,近5年内有效,需提供相应证书、文件、奖牌(由党委、政府颁发,不包括部门单独评选奖项)。同一事项获得多项表彰的,计最高分,不同事项可累计。国家、省、市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中线上受理的将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线下受理的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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