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建〔2022〕7号)精神,加大对三孩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现就实施我市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建〔2022〕7号)精神,加大对三孩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现就实施我市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我市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
二、我市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本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
相关政策原文:
《关于<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问题解答》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三孩公积金】查看三孩家庭优惠政策详细内容,了解贷款&提取具体计算方法、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