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
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租房补贴每年度分两笔发放,半年一次,每次按50%额度发放
补贴发放
2021年10月15日(含)起,杭州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发放形式进行调整,由原每年发放一次、每次发放1万元,调整为每年发放两次,每次发放5000元。
因此,根据上一笔申领金额的不同,续领补贴分为两种情况:
1.最近一次领取补贴金额为1万元的小伙伴,自补贴成功兑付18个月后(且领取补贴满一年后的次月起有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可以提出申请下一笔5000元补贴。
2.最近一次领取补贴金额为5000元的小伙伴,从补贴兑付成功的次月开始算起,有连续6个月的社保到账记录后就可以申请下一笔。例如,2023年1月1日领了5000元,从次月起(即2月份算起),在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且都到账的情况下 ,7月可以申请下一笔5000元。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要同时符合:
1.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2.在杭州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在杭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6个月;
3.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租房优惠政策。
用人单位需要符合:
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杭州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
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申请和毕业时间认定:
首次申请补贴时限为毕业后2年内,同时需满足毕业后1年半内有符合连续参保时长条件的参保记录,且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
申请时间认定——以申请人在“杭州人才码(大学生青荷码)”或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在“亲清在线”上提交有效申请的时间为准。有效申请指申请时已符合申请条件
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及证件号码、申请人银行卡等基本信息。其他所需学历、社保、房产及租房优惠政策信息均通过“亲清在线”数据共享、系统比对获取。
若系统自动审核不通过,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结果有异议的,需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
申请流程
每笔补贴均需提交申请。提供个人申请和单位申请两个渠道。
个人申请:下载"杭州市民卡APP",下载后打开APP,找到/搜索APP中“杭州人才码(大学生青荷码)”,由个人提交申请,申请时需要进行个人诚信承诺
单位申请:个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登录"亲清在线"数字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系统自动进行数据比对,审核通过后,由“亲清在线”支付系统向申请人的银行卡拨付资金;审核未通过的,用人单位可通过“亲清在线”申报并提出异议处理(提交异议处理的时限应在审核未通过后3个月内)。
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留存备查。政府职能部门保留后续进一步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资料及不实申报等违规追责的权利。
温馨提示
(1)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2)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3)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其他租房优惠政策,享受时间与其他租房优惠政策合并计算。
(4)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政策待遇的个人和用人单位,纳入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5)相关概念解释。
“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新引进应届大学生“无房”指主城区(含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用人单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主城区(含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范围无房产(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且无房产交易记录(含买卖、赠与、继承等)。
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用人单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用人单位所在区县(市)范围无房产(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且无房产交易记录(含买卖、赠与、继承等)。
新引进应届大学生“未享受租房优惠政策”指申请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或货币补贴、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或货币补贴、高层次人才租赁(购房)补贴、公有住房等。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杭州市住保服务中心0571-87790623
异议处理部门咨询电话:
上城区:89501021、87800893(原江干区)
拱墅区:85365875
西湖区:87988282、87988272
西湖风景名胜区:87179552
钱塘区:82987954、89898678
滨江区:89520915
萧山区:82375726、82375767
临平区:86158703
余杭区:89391006、89392829
富阳区:63329092、63318867
临安区:23616571、23616572
淳安县:64811776
桐庐县:64635717
建德市:64092855
常见问答
1.杭州应届生住房补贴和公租房补贴有什么区别?
公租房补贴面向的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
租房补贴面向对在杭州无房且未享受公租房、人才租赁房等优惠政策的新引进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的
2.杭州应届生住房补贴和公租房补贴可以一块申请吗?
不可以一块申请,大学生租房补贴和公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3.如果社保断缴了怎么办?
社保连续缴纳(不含补缴)指的是自补贴发放之日起,申请人在申请时限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的月数,如有更换单位等情形的,均可视作连续缴纳。如果没有连续缴纳满6个月就断缴了,则需要重新开始计算连续缴纳周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补贴】可获取杭州租房补贴申请入口,查看申请条件&流程和补贴标准、不通过申请异议方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