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民建公助”公寓化,指在全区范围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由村集体作为实施主体,统一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公寓化住房,并分配给符合建房条件的居民,政府给予村集体节约土地资源奖励的农村住房建设模式。
杭州富阳区民建公助公寓化如何分配的?
公寓房分配(包括剩余房源分配)须参照富阳区农村居民建房流程进行审核:村委会审查分配对象的主体资格、原住宅处置等,经集体讨论同意后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村委会签署意见,上报乡镇(街道)。
申请条件:首先必须是具备宅基地申请资格的居民。宅基地申请资格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富政办〔2017〕31号)文件来确定。同时,必须放弃再申请一户一宅的建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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