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适用于原参保地已停止缴费的在职停保人员。退休人员、处于参保状态的在职人员、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不予办理;医疗费尚未结清或医保个人账户划账未完成的人员不予办理。
一、受理条件
1.在杭州已暂停缴费;
2.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无医疗账户欠费,无医疗缴费欠费。
二、办理方式
以“浙里办”APP为例
打开“浙里办”APP,切换成“杭州市”,搜索“浙里医保”;
进入办事后,常用的医保事项都可在这里点击办理。
情形一
转入省份已接入国家医保平台实现全程网办
(1)选择“我要参保”,点击“转移接续办理”;
(2) 阅读《用户须知》和《声明》后,点击进入办事;
(3)选择“跨省”、“转出”,点击确定后根据要求填写;
情形二
转入省份未实现全程网办
(1)选择“我要参保”,点击“出具参保凭证”;
(2)阅读用户须知后进入办事,选择“跨省”,选择转出地统筹区;参保在滨江区的,转出地选择杭州市滨江区,提交即可;
(3)持此《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
三、注意事项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适用于原参保地已停止缴费的在职停保人员。退休人员、处于参保状态的在职人员、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不予办理;医疗费尚未结清或医保个人账户划账未完成的人员不予办理;
2、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前欠缴职工医保费的,补缴后方可办理转移接续;
3、个人账户实际结余资金出现透支的,须按规定补足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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