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租赁期间,因购买,被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各类房产或工作单位,人才层次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应主动向运营单位如实申报。变更后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自变更当月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按相应层次人才租金标准执行。
2025杭州金开创居睿巢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退出机制
租赁期间,因购买,被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各类房产或工作单位,人才层次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应主动向运营单位如实申报。变更后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自变更当月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按相应层次人才租金标准执行。
承租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出房源。承租人可向运营单位申请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腾退过渡期(因承租期间购房而不符合条件的,腾退期可延长至与房产公司签订的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为止),过渡期内租金按本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价格,即市场评估租金价的90%标准执行。
居住期间承租人需遵守租赁协议(合同及相关附件)相关约定。如承租人有违约行为,根据租赁协议相关约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罚没押金,支付违约金,腾退房屋等。相关违约责任将在租赁协议(合同)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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