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有的!申领人按年度申请。
1.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
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
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
2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3.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4.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申领年限内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补贴。申领人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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