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按年度申领的!
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例如首次申领在2025年,那么续领要在2026年、再次续领要在2027年完成
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
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
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
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3.未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4.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申领年限内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补贴。申领人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特殊情况办理
特殊情况办理,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以及以后死亡但尚未完成户籍登记的情况。
1.申领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申领。
2.申领人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3.申领人需提供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相关材料,申领人户口簿首页,以及可判定申领人与婴幼儿抚养关系的材料。
温馨提示:点击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育儿补贴】即可获取国家育儿补贴微信/支付宝申领入口、领取对象、补贴标准、育儿补贴计算器、热点问答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