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很多人关心的萧山区公租房进行常态化配租,申请也很方便。小编带你一起看看申请全流程,不要错过下个月的常态化配租!
2026杭州萧山公租房常态化配租申请指南
预登记时间:原则上每月15日开始,每月25日结束(具体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预登记入口:“浙里办”APP搜索进入“e房通”
特别提醒:申请需要两步:首先,要取得萧山区公租房实物承租保障资格,获得资格后,可根据常态化预登记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物预登记。
准入条件:
萧山区公租房保障主要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准入条件如下:
▶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萧山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萧山区《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2.申请家庭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4386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3.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69480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三年内在房产核查范围内无房。
5.申请人在萧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在萧山区缴纳住房公积金或我区社会保险金。
6.直系亲属在房产核查范围内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房产核查范围内拥有2套(含)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房产核查范围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萧山区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萧山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4386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房产核查范围内无房。
4.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69480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萧山区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 新就业无房职工(新就业大学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萧山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萧山区《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2.申请家庭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4386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3.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69480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房产核查范围内无房。
5.申请人在萧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萧山区住房公积金或萧山区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萧山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6.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7.直系亲属在房产核查范围内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房产核查范围内拥有2套(含)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房产核查范围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8.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萧山区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 创业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萧山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萧山区《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2.申请家庭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4386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3.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69480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房产核查范围内无房。
5.申请人在萧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萧山区住房公积金或萧山区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萧山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6.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7.直系亲属在房产核查范围内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房产核查范围内拥有2套(含)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房产核查范围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8.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萧山区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租房承租保障资格确认线上办理操作指南
①打开浙里办“APP”,搜索“公租房承租保障资格确认”,选择事项“在线办理”。
②阅读用户须知,进入办事,并人脸识别验证。根据要求填写信息,点“确定”进入下一步。
注意:公租房实物承租分以下四类,具体各类要求请参照申请通告: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请勾选下列两项之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有工作单位);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无工作单位)。
(2)新就业无房职工(新就业大学生)(请勾选下列两项之一):新就业无房职工(本科);新就业无房职工(硕士及以上学历)。
(3)创业人员(请勾选下列三项之一):外来务工人员(中级职称);外来务工人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外来务工人员(高级职业资格)。
(4)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请勾选以下选项):外来务工人员(其他)。
③根据信息在线填表,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保障家庭:“申报市/区县”选择户籍所在萧山区XX街道XX社区;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报市/区县”选择居住证所在萧山区XX镇街XX社区
④根据要求上传材料,点击下一步。
注:下载表单后填写信息并核对是否符合范本填报标准,申请表规范填写、签字、按指印后拍照或扫描以图片格式上传
⑤由于萧山区公租房无实体证,勾选“不需要实体材料”后点击“下一步”。
⑥完成信息确认后点击“在线签章”,并根据指引完成签章,完成签章后点击“提交”即可。
公租房保障资格从申请受理到保障资格确认完毕,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遇复杂情况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办理时限不超过45个工作日。
公租房实物预登记操作指南
已获得萧山区公租房实物承租保障资格和货币保障资格的家庭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进行预登记,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浙里办”APP搜索进入“e房通”,下拉界面找到“我要租房”栏目,进入“实物配租预登记”模块,阅读须知后按要求进行登记。
“准入保障类型”:预登记家庭中有成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选择优先保障,并提交相关材料:
(1)持有有效期内低保证、低边证、特困证的;
(2)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的;
(3)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及“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4)见义勇为人士、劳动模范;
(5)年满70周岁的;
(6)符合《关于完善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工作的通知》(萧住建房〔2022〕355号)相关认定条件的三孩家庭;
(7)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其余家庭选择“常规保障”。
常规保障家庭:
● 选择“常规保障”
● 确定“温馨提示”后点击“确认登记”。
● 提交成功后点击“确认”,并退出完成登记。
优先保障家庭:
● “准入保障类型”选择“优先保障”,并选择对应类型。
● 确定“温馨提示”后点击“确认登记”。
● 确认登记后按要求拍照上传优先保障证明材料(必不可少!否则无法参与优先保障,请大家一定注意提交证明材料!)。
● 提交成功后点击“确认”,并退出完成登记。
如需取消登记,按原路径进入“实物配租预登记”模块,确认取消登记。如需再次登记的,按原流程进行登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回复【萧山公租房】获取萧山公租房常态化配租申请入口,每月申请时间,查看申请条件、资格确认线上办理+预登记操作流程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