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全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杭州本地宝杭州公租房专题为你带来杭州公租房价格,杭州公租房申请,杭州公租房房源,杭州公租房最新消息等关于杭州公租房的相关信息。

最新政策

杭州市本级公租房日常受理,周末及节假日除外。目前保障形式为货币补贴。

我要办理 :公租房申请公租房摇号

申请时间

杭州市本级公租房,目前的保障形式仍为货币补贴。除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日常工作日均可办理相关业务。


申请条件

市本级保障范围内(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调整后的申请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照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3.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4.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财产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6.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7.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三)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

3.申请人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财产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6.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7.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详戳:杭州公租房申请材料一览表


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

1、通过电脑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站,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或手机打开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

2、搜索进入“e房通”,点击“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栏目下的“公租房资格申请”模块进行线上申请。

3、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在日常工作日时间,到户籍或单位注册所在区住建局保障房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表等相关表格下载入口>>>点击查看

第二步: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货币补贴保障家庭在杭州市区(富阳区、临安区除外)范围内租赁以下住宅用地房屋的可申领货币补贴:

1、通过“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 (https://zwfw.fgj.hangzhou.gov.cn/hzzl/) 申报并网签租赁合同的房屋;

2、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上载明的租赁面积在140㎡(含)以下的住宅;

3、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

*承租上述范围内房屋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申领货币补贴时,须提供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号。

*承租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住宅的,还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批地建房审批表等相关材料。

第三步:申领公租房货币补贴

1、再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中“浙里办小程序”。

2、搜索进入“e房通”,点击“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栏目下的“货币补贴申领”模块。

*申领操作完成后,将于次月开始每月22日后向申领人发放上月公租房补贴。发放补贴时系统将校验申请家庭成员社保、居住证、租赁备案信息。

注意:市本级不含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市本级和其他区县公租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已申请一方需注销后方可申请另一方

公租房配租

1、公布房源。各区收储机构公布已签订收储合同并移交的房屋信息。

2、摇号分配。取得公租房租赁资格的人员(含单位)根据房屋信息,自行选择拟租用房屋,并携带公租房资格审批表、申请人有效证件到区收储机构报名登记。一套房屋有2位及以上申请人同时报名的,由区收储机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配租资格。

3、登记看房。取得公租房配租资格的人员(含单位)持有效证件到收储房源所在区收储机构实名登记看房,并限定只能看其申请的房屋。

4、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对所看房屋及租金无异议的承租人,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与房屋所在区收储机构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过期取消配租资格。

公租房退租

1、 到期退租 :公租房租赁期为3年

2、 保障对象被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杭州公租房违规处理 

杭州公租房处罚措施 

公租房承租人的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