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条件
⒈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⒉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⒊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评定材料
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⒉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⒊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⒋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⒌《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⒍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⒎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评定流程
1)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领取申报所需的相关表格,人事档案由单位托管的,可由单位委派专人统一领取。
(2)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所需材料按要求报送单位人事代理部审核并交纳评审费用。申报高中级职称的,由市人才中心签署意见后送相应的机构评审或确认。申报初级职称的,由市人才中心直接确认。
(3) 评审和确认结果下达后,评审和确认通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评定时间
1、 全市各职称系列的评审和初定工作,一般安排在下半年进行。
2、申报材料的上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至7月,具体材料上报截止时间请及时咨询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有关具体申报事项和材料申报要求,按当年市人才中心在杭州人才网人事代理频道上公布的通知为准(一般每年6月份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