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可以延期支付职工工资。
企业未获得复工审批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企业已主动与劳动者协商,通过使用年休假等各类假期、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方式处理停工停产期间工资的,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未主动协商的,可以执行以下有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
对因依法被隔离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如何支付其工资报酬?
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