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今天是5月6日,劳动节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小编提醒,做好修整,打起精神,继续搬砖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其中5月1日为法定休假日,5月2日、3日为休息日,5月4日、5日为调休日。
也就是说,5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可通过补休补偿;5月2日至5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若不能安排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如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相关说明:
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法定休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 ÷21.75×300%
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21.75×200%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其中,“加班工资计发基数”,是指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劳动者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资后的工资,但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