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以及暴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对其设区市来临返临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随着春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增大,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根据省市防控办有关要求,现就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01、入境人员
严格落实“14+7+7”管控措施,即在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满14天来临返临人员,再落实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工作(无固定住所的,一律在集中隔离点落实居家健康管理、日常健康监测措施)。期间落实“4+1”核酸检测机制,即在集中隔离初始、医学观察期满、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各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并对日常健康监测期满的入境人员共同生活者也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对省外入境超过28天后的入浙人员,在来(返)临后须提供入境满28天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者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对无法提供的,引导其至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正常流动。
02、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临人员
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以及暴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对其设区市来临返临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天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要求,按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执行。
截至目前,河北石家庄市、河北邢台市、黑龙江绥化市、吉林通化市、北京大兴区来(返)临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动态调整)
03、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临人员
对其所在县(市、区)来临返临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 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观察在家防护措施参照《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63号)有关标准执行。
04、返乡人员
所有返乡人员,均需主动登记“打卡来临”小程序。
1月28日——3月8日,省外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省内重点人群(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还需由属地镇街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相关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对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信息的返乡人员,立即引导其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结果为阴性者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其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 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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