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7月30日,浙江省举行第75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
更新时间:2022年5月19日17: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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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2021.07.31|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严格做好风险等级划定地区来浙返浙人员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7天日常健康监测),在24小时内完成区域协查和核酸检测等工作。做好风险等级未划定地区来浙返浙人员管理,对国内省份出现本土阳性病例后,疫情发生地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时,加强主动排查,引导来浙返浙人员主动申报告知,要求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酸检测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
详细内容请看》》2021浙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最新消息
对所有入境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第1、4、7、10、14天,以及居家健康观察第2、7天,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按规定做好解除隔离前和居家健康观察结束前的“双采双检”工作(采集2份鼻咽拭子,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
出入这些场所需配合疫苗接种查验
广大群众应当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加强家庭室内通风、消毒,尽量减少参与聚集性活动。出入医疗机构、养老院、机场、车站、码头、电影院、农贸市场、商场、娱乐场所、景区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和疫苗接种情况查验。要积极响应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密切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学习掌握卫生防病知识,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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