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杭州哪些用电属于商业用电?详情请看全文。
哪些用电属于商业用电?
“浙价资〔2011〕382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省电网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商业用电:指从事商品交换、提供有偿服务等非公益性场所的用电,主要包括:
(1)服务业:如宾馆、饭店、旅社、酒店、咖啡厅、茶座、美容美发厅、浴室、洗染店、彩扩、摄影等;
(2)商品销售业:如商场、商店、交易中心(市场)、超市、加油站、房产销售经营场所等;
(3)文化娱乐、健身、休闲业:如收费的旅游点、影剧院、录像放映厅、游艺机室、网吧、健身房、保龄球馆、游泳池、歌舞厅、卡拉OK厅、高尔夫球场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
(4)金融交易业:如证券、信托、租赁、典当、期货、保险和银行、信用社等;
(5)商务服务业:如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服务、广告服务、中介服务、旅行社、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经营性的商务服务等;
(6)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7)其他服务业:如修理与维护业、清洁服务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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