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22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按什么算的?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1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6675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即杭州市区下限为228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限为207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其他事项
(一)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2022年7月至办理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三)杭州主城区实行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调整;
(四)2022年10月1日起,对缴存基数未达下限的职工,中心按有关规定将缴存基数上调至下限;
(五)单位在调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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