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浙江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2023浙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对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全省所有本科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设计)。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对于上一学年度出现问题较多的高校和需要重点监测的专业适当加大抽检比例。
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制定当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具体要求,启动年度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抽检信息平台)和全省学士学位论文信息,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抽检名单。省教育厅指导评估机构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组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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