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男女双方结婚满2年,一方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户籍非长三角区域需提供),可自愿申请投靠户籍在杭配偶,迁移户口入杭。
杭州市外夫妻投靠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1份;
(三)结婚证,原件1份;
(四)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落自有住房需提供)
(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1份;(落户公共租赁房需提供)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原件1份;(落户农村宅基地需提供);
(五)拟迁入户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六)在杭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在杭居住登记满六个月且满足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条件;(户籍非长三角区域需提供,内部核查,无需群众提供)













